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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

97. 被冤枉

當我還在巴拿巴之家育幼院,發生兩件被冤枉的事件,心中很受委屈,因我在基督徒身上看不見主,心灰意冷,所以我常常要將Focus重新放在神的身上,我才平靜中得力。

我每天下午都教小孩電腦,住處兩位小男孩太吵了,我手裡拿著鼓棒,跑去請他們小聲點,一連跑了好幾次,因手中的鼓棒,使得瓜國媽媽硬說:「我打人了。」我連手都沒有揮一下,我覺得很冤枉,有理說不清,硬咬著說:「我從打人到企圖打人。」另一件,我是幼稚園老師的助手,有一次去找女校長溝通,一邊說話一邊雙手遮臉、掉眼淚,這位女校長走進前來,我將雙手放下來,意外地打在她的手,結果這位女校長告訴我的工場主任,她說:「我企圖打她。」這兩件打人事件,我被差會同工們找去,一位代表湯姆代表說話,他說:「我若承認打人,就可考慮我留在瓜地馬拉,否則,我將會被遣送回台灣。」我心裡很受傷害,我明明沒有做,卻被這些瓜地馬拉姐妹們誣告,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饒恕她們。
後來住在瓜國有一段時間,才知道瓜國人很喜歡講誇大的話,但這些差會宣教士們居然不查,亂下斷語,他們怎能向主交待嗎?我也需要檢討,那時比較不知道如何溝通?我當時的脾氣又直又急,才造成雙方的間隙。後來工場女主任允許我去讀西班牙語學院,我讀了三個月,但她遲遲不讓我回巴拿巴之家,終於等到我第一次的奉獻來了,她居然扣留了,想私下買機票送我回台灣,那時我幾乎是沒有錢,而下一步將是夜宿街頭,在我迫切地禱告下,神使我碰到工場主任的先生,他告訴我說:「他的太太(工場主任)是她扣押我的奉獻錢。」我問他說:「你覺得是對嗎?」那天,神在他心裡動工,他就立立刻給我支票。讚美主!

之後,這位工場女主任又以我的西班牙語不好,要被遣返?我考了很多西語考試,她又說:「我的筆試好,但口試不好。」我又考過了口試,她又說:「再留在西語學院,我回到美國,會替妳申請留在瓜地馬拉。」但她和她的全家走了第二天,差會就E-mail我說:「我不信任他們,必須立刻回台灣。」這是在台灣負責人轉寄給我的,她並沒有問我發生什麼事?只是轉寄差會的郵件給我的母會牧師和我的爸爸,牧師苦口地勸我回台灣,每天打開郵件,都是指責信件,那時每天都是以淚洗面。神啊!我好冤啊!只有我的爸爸打電話來,他說:「妳是我的女兒,我不相信他們所說的,我相信妳。」這句話深深地安慰我的心。
我在安靜地禁食禱告後,我知道神要我繼續留在瓜地馬拉,我知道我若那時回台灣,我可能因此灰心而退出宣教界。不管人怎麼說,我要留在瓜國,經過與台灣負責人連絡後,我可以簽一份文件,在一位公證人的簽名下,我可以不用回台灣,而差會將不負責我在瓜國一切行為和任何安危,我簽了,寄回台灣。當我後來回到台灣時,與台灣負責人會談,她至終沒有收到這份文件,但她終於問我一切的始末,她最後對我聲“對不起!”

我加入人宣(People for Missions)二、三年後,有一位在巴拿巴之家的宣教士E-mail告訴我說:「這位駐瓜國女工場主任,她的父親剛去逝,她的丈夫有病,在美國和瓜國皆不能開刀,需要代禱。」我就立刻做了簡短的禱告,於是神對我說:「我豈不是公義的神嗎?我那時未能為妳伸冤,我豈不是如今為人伸冤的神嗎?」神是公義的,祂是輕慢不得的,人種了是什麼?收了也是什麼?如神所說:「祂豈不是伸冤的神嗎?」
我有時真正地看見公理不彰,好像是非顛倒?也許神用這段時間改變我的個性,給我第二次機會,而耶穌也願意給你第二次機會?我相信只有主耶穌才是真實地掌權者,祂不僅行公義,祂也樂意住在我的心裡,這就足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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